网吧业中的龙蛇大战与恃强欺弱
最近,福建人在全国几大城市攻城拔寨狂购网吧的消息,就像给一潭死水,了无生机的网吧市场投下了一个巨大的石头,激起水柱四射而不是可怜的层层浪花。惊得北京网吧老板在叫狼来了、上海网吧老板在叫狼来了、南京网吧老板在叫狼来了,重庆的网吧老板不但大叫狼来了,还组织起来拿起打狼棍,驱赶来自福建的群狼。
据报道,北京五环以内的800家网吧中,已经被福建人“吃”下近百家。有一家族在北京网吧市场投入的资金已超过5000万元,而且没有准备收手的时候,还要筹集资金继续扩张,恨不得把整个北京市的网吧都收归自己名下。
除了北京,上海、重庆、南京等地也成了福建网吧收购者大展拳脚的舞台。据知情人士透露,福建人只用了一年时间就收购了上海主城区200家网吧的85%,在重庆,福建人也已掌控60家网吧。在福建人狂购网吧的影响下,重庆的网吧牌照已达到8万元,而在两个月以前一个牌照只需5万元。在北京,一个网吧牌照价格更是高达100万元,有的甚至叫价400万元。这样的叫价,真是骇人听闻。要是被那些早些时候因经营不善,而把网吧牌照转让出手的网吧老板知道这样的消息,不把这些老板气疯了才怪。
看阵势福建人并不是狼这么简单,看他们都像是一条条过江龙,他们要把网吧市场搅得翻江倒海。对于福建人狂购网吧的行动,北京、上海、南京的业届好像没有做出什么反应。福建人在重庆收购网吧后,首先祭出了价格的屠龙刀,扰乱了重庆区域网吧协会定下的价格联盟协议,打破了原有的平衡,触及了本地业主的利益。作为过江龙的福建人,一入重庆就用价格这把屠龙刀在前边开路,要杀出一条血淋淋的路来,然后大举进攻,继而全面控制重庆网吧市场的狼子野心,未免太过明目张胆,迫不及待了。过于招摇的举动,惹来了地头蛇的反击。
据报道,在渝中区网吧协会的组织下,该区70多家网吧老板齐聚一堂,共商如何应对福建炒网团。
渝中区网吧协会提出一个方案:为避免福建人购得更多网吧,决定号召成员一致对外,如成员有意转让网吧,协会将出面对牌照进行收购,然后冻结该牌照,或在协会内部交易。
地头蛇的方案是否能得到贯彻执行,而痛击过江龙呢?看来也很难。
地头蛇认为过江龙的收购行动是炒网行动,但过江龙收购网吧后是自己依法经营,而不是抬高价格卖出去,这不符合炒作投机的特性。过江龙的收购是市场行为,你自己经营不下去了,有人肯出高价买下来,自己可以全身而退,总比吊死在网吧这棵树上好,与人有仇不会与钱有仇。对于过江龙的市场行为,主管部门也是不能干涉的,如果过江龙在价格上大做文章,主管部门应该利用行政手段督促和引导。
虽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规定。
什么是“其他方式转让”这里没有讲明,给主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过大,这是该条例的又一不足之处。如果是依法收购、兼并了企业,依法变更了法定代表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变更也自然就是依法变更了,而不是“其他方式转让”了。过江龙这样的行为就是完全市场化的合法行为,并不是炒作,主管部门对于这样的行为更应该理知去看待。重庆过江龙大战地头蛇的现象,最佳解决的方法是,在主管部门的主持下地头蛇和过江龙座下来协商解决,任何行政措施的干涉都会伤心和伤财。
与重庆的龙蛇大战不同,某地连锁商却有恃强欺弱之嫌,用主管部门下发文件的方式迫各单体网吧加盟其旗下。
近日,在某论坛出现了这样一篇帖子:标题为“XXXX网吧被迫加盟连锁事宜”。内容意思是这样的:“我现在的网吧证件齐全,现在突然接到文化市场办公室的通知,与本周前加入XX网吧连锁,并说这是根据中央,省及XX市文化市场办公室的指示精神。加盟费3000,以后并按月交管理费(每台机器一月10元,算起来比网费公[工]商费都高), 前段时候证件不全的已经全加了,现在又叫我们证件全的加,您说说有没有道理? 原来不全的也是种种原因没审批完整,导致证件不齐,现在加盟他们了也就一切都合理合法了,但是现在他们又叫我们有加盟。 不明白的人也知道肯定是腐败和利益的驱使才有这一荒谬的决定, 但是我们在他们的管理之下,也没具体的反驳他们的理由。”
据说这家连锁商的口碑还挺好的,也得到了许多政府部门的支持,网吧连锁数量也以“裂变”式的速度在增长,按这样的速度发展下去,这家连锁商很快就会成为网吧业届恐龙似的宠然大物。如果这篇帖子所说属实的话,说明他们的做法真是恃强欺弱,并不是靠自己的品牌优势赢得网吧业主称颂,进而成为其旗下盟友。这种做法更会使人联想到令人痛恨的官煤勾,已经演变成了“官吧勾结”。知情人介绍,这家连锁商的连锁数量已高达1700多家,按每家3000元的加盟费计,刚加盟费就高达510多万元。每个月每台机还得交10元的管理费,1700家网吧,平均每家网吧有50台机计,连锁商旗下有85000台机,每月单收管理费就有85万元。有此等好成绩的地方民营连锁商,令“国字号”连锁商们都汗颜。
如果连锁商具有品牌优势,凭自己的经营管理模式,能给盟友带来比原来多的利益,相信各盟友不会反感,而是趋之若鹜。但从帖子上看,他们竟然假冒圣旨的事都能做得出来,说加盟是中央指示精神,分明是以权压人,迫人就范。这种强制加盟连锁与泸州网吧集中营有异曲同工之妙,肥了少数人,苦了大多数人,是难经市场洗礼的,一旦有更合理的连锁方式出现就会土崩瓦解。
2004年10月,主管部门某官员曾经公开讲过,“政府将不会对现有网吧采取强制加盟措施”。加盟连锁是市场行为,强制加盟连锁有违《行政许可法》精神是行不通的。连锁商首先想到的是应该怎样为盟友带来利益,用利益促使他们加盟,而不是首先从盟友那里赚取加盟费和管理费。
龙蛇大战的市场行为应该加于引导,而恃强欺弱的加盟连锁还是悠着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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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w
2008-06-22 20: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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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命苦不要怨政府
2006-01-09 11: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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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网吧发新牌照,罗湖很多不符合发新牌照规定的新网吧一样马上就要过关了,只要你有关系,有钱,什么都可以搞定,典型的有:泥岗的星湖花园3期2楼,距离风光小学不到160米(还是虚假房产证),东晓的太白路金威啤酒广场临时建筑(那来房产证?),东湖的彩世界距离学校围墙不到1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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