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总量
规划布局及审批工作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全国网吧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建立网吧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对我省网吧宏观调控方式调整的通知》(粤文市[2005]63号)有关“将调控的基础工作前移到市”、“深圳市市区可参照常住人口1万人1家网吧进行布局规划”的要求,深圳市网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协调各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各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人口数量、结构的实际情况,制定和上报的我市网吧总量指标和规划布局的实施方案,业经广东省文化厅批复同意。为做好我市网吧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省文化厅核定我市网吧发展总量为1060家。我市现有网吧经营单位314家,实际可新增网吧746家(不包括全国和广东省网吧连锁企业在我市落地的指标)。其中,罗湖区网吧经营单位发展布局拟为136家(含原有82家,拟新增54家);福田区拟为153家(含原有90家,拟新增63家);南山区拟为119家(含原有56家,拟新增63家);盐田区拟为21家(含原有11家,拟新增10家);宝安区拟为334家(含原有32家,拟新增302家);龙岗区拟为223家(含原有43家,拟新增180家)。我市将遵循规划总量、分期下拔、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做好我市网吧市场的合理布局和审批工作。为扶持我市的网吧市场向品牌化、连锁化、主题化方向健康发展,同时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将新增网吧总指标中的10%由市统一调控,用于调整市场结构、发展品牌化、主题化网吧连锁,提升产业规模,促进产业化发展。
二、我市将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和反腐保廉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审批设立网吧经营单位。审批工作实行“四公开”:公开网吧审批的许可规范;公开网吧审批的过程;公开网吧设立的场所;公开网吧审批的结果,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申请网吧报名受理时间为2005年12月13日至15日的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6:00时。
四、《申请深圳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审批事项须知》和《深圳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变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已在深圳文化网(网址:http//www.szwen.gov.cn)上刊载,申请人可登陆查询具体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并下载报名受理材料表、《文化经营项目申报审批表》、申请书(范本)、申请人承诺书(范本)、守法经营承诺书(范本)等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网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12月5日
转自深圳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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