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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文章引出网吧错案四年后得到纠正

                                      

 

我的长篇《为网吧呐喊》http://gongminzheng.blogchina.com/一文,于2005518日始在《博客中国》网站用博客的形式,每天发三篇的速度发表。就在我文章没有发完,只发到大半的时候,526日,深圳市公安局网监分局的网警即发现了我的文章。同时,该局张革忠科长电话联系我,并约我次日到其办公室座座,沟通交流一下思想。 

527日上午,我依约去到张革忠科长的办公室。我从来就没有受过这样之约,对座谈过程中会发生什么事情,最后会有什么结果毫无意料。我见到张科长时,显得比较陌生和拘谨。张科长却是热情地招呼,倒上一杯热茶给我,先聊无关紧要的事,从中找出共同的话题,再转入要说的正事。使得先是有点紧张的气氛,一下子变得轻松起来。张科长说,我来这个科不久,你我正式见面也应该说还是第一次。你对我们的工作有什么意见,可以直接和我说说。我说,我已经没有开网吧了,谈不上什么意见。张科长说,没开网吧有意见一样可以说。 

真的要我说的话,我就说说。我说,从我去各省、市了解到的情况得知,你们的许多工作已经走在了全国的前面,你们早几年就做了的工作,比如安装“安全审计系统”、“实名登记系统”等,2004年始在全国强制实行;再说消防安全问题,在“蓝极速网吧”惨案还没有发生前的2001年,你们已经把消防安全放在了首位,没有通过消防安全检查的网吧不予审批。以上都可以说明你们思想超前,工作极富创造性,现时全国网吧的管理模式,很多就像是你们的管理模式当中演变过来的。我觉得深圳的网吧管理,在全国都可以说是最规范和先进的,对你们的工作,深圳网吧老板有目共睹,深得人心。 

要说意见,就是去年初(2004年),你们整治无盘系统,禁止深圳的网吧使用无盘系统这一做法,我不能理解。据我使用两年多斯普林无盘系统的经验来看,无盘系统应该说是比较先进的网络技术,它易于管理,方便维护,成本较低,运行稳定。因为没有硬盘,避免了下载非法信息案件的发生,给网吧减少了经营风险,对网监的管理来说也减少了压力,好处数不胜数。在全国各地有许多城市在用无盘系统,有的城市网监还规定本市网吧只准用无盘系统,不准用有盘系统。这种禁止使用无盘或有盘系统的做法,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使用斯普林无盘系统两年多来,深深地感受到了无盘系统的好处。你们也一直没说无盘系统有什么问题,直至去年二、三月份你们的检测报告都说一切正常。四月份却突然来了一份整改通知,这一整改要用的钱比文化两次罚我款的总和要多八、九倍,我当时资金真的很困难,心中有千万个不愿意。但是鉴于你们对网吧所做过的工作,我还是积极配合你们的工作,依时按你们所提的要求作了整改。 

张科长说,对于无盘系统这个问题,经我们测试,无盘系统在向我们的服务器传送数据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丢包”现象,我们查询数据时会出现没数据可查的情况,有盘系统就不会出现这样的现象。考虑到安全问题,我们才作出禁止使用无盘系统的决定。 

我说,从宪法到条例,没有哪一部法规规定禁止网吧使用无盘系统。你们作出这样的决定,与法无据,难以令人信服。再说,纵使出现丢包现象,那只是技术上的问题,其他城市在使用过程中没听到有这样的现象发生。斯普林无盘系统公司也向我保证过,他们愿意无条件配合你们进行技术改造,直至达到你们的安全要求为止。如果你们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先设一个门槛,让艺高人胆大的无盘系统公司来跨,能跨过门槛的就让他们为网吧服务,跨不过门槛的就让他们死了这份心。比你们现在用一个通知,就把无盘系统的先进技术拒深圳合法网吧之门外,被人说闲话要好千万倍。 

张科长说,你这样说,我们以后会考虑研究一下无盘系统的问题。

我又说,对你们的执法我也是有意见的。你们执法的时候,是代表着深圳的公安形象,应该是十分严肃的。法律文书上的公章就是代表着执法机构,缺少了公章的法律文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我们完全可以不执行。你们给我的“整改通知书”就没有盖公章,但我没有因此而拒绝整改,说明我对你们工作的支持!

一说到公章之事,张科长马上接着说,那的确是我们工作中的失误,是极不应该的,以后我们也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此事的确是很巧,我们的法律文书都是预先盖上了公章的,随要随用,刚好给你的那份就漏盖了公章,当时的经办人也没有认真检查一下,随手撕下就给了你。为了证明所说是事实,张科长还让人拿出已经用过和没有用过的法律文书让我检查。事实正如张科长所说一样。

最后,张科长问我写《为网吧呐喊》的感想。我说,不开网吧的人不会有多少人知道网吧的好处,只会把她说成是“大烟馆”。我要说,此吧那吧唯有网吧最高尚,只有网吧才能与提高民族素质、强国富民服务,吧是好吧就要看政府怎么善于利用。我很热爱网吧行业,谁说网吧的坏话,我就要跟谁急!

张科长又说,好像你以前有过什么不公的遭遇,你已经写出来了,还不如乘现在搞集中信访的机会,去市局信访办进行信访,或许能把你的问题解决。

我说,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最困难的时候已经熬过来了,我对此事已经不抱任何希望。 

张科长说,那你写出了,不去解决,又是为何呢?

我说,我写出来是想警示那些曾经不依法办案和以后想不依法办案的人,只要你不依法办案,纵使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也会被人像我一样用博客的形式把他的丑行公诸于众。我的事已经过去了四年,我是把它当作人生的一段经历写出来,但伤痛就像烙印一样印在心里,无法抚平,直到把它带进土里! 

张科长说,市局信访办的樊科长是一个很正直的人,你不妨把材料交给他,试试看能否把你的问题解决。

对于张科长一而再的善意提醒,我没有当作回事。谁不知现在搞什么都是一阵风的,风过去了也就恢复了平静,刮风的人立了功,伤心的人忙碌了一阵还是一样伤心!自518日开始,尽管深圳随处可以看到“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宣传横幅,但我觉得奇迹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我把信访看成是别人的事,与己无关。

 

插图1信访宣传横幅

和张科长的交谈越来越融洽,不知不觉中就快到两个小时,为了不影响他的工作,我起身告辞。张科长说,网吧老板多一点像你一样的人,我们的工作就好做得多了,我们的管理也就会更规范了,你不开网吧,是行业的一种损失。以后对我们的工作有什么意见,可以直接找我交谈。

张科长的这种工作作风犹如春风拂面,深得人心,能化解万千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这种工作作风不正是构建和谐社会所需要的吗?!

张科长的善意提醒,当时我没有当作一回事。过了几天,忽然间又想起了此事,觉得既然公安机关现在这么重视信访,我去信访一下也无妨。纵使没有结果,自己最多也只是花一点精力而已,并没有更多的什么损失。万一成功了,自己的30000元不但可以退还,还可以证明深圳的法治在进步,更重要的是可以鼓励那些曾经有过似我一样遭遇的网吧老板,拿起法律这块盾牌为自己护身!

于是,6月6日,我写好信访材料,并把《为网吧呐喊》一文的第九篇和第十篇打印出来,作为详细内容附在材料后面供有关人员参考。我为什么要选择6月6日去信访呢?一是有巧合的成份,从张科长座谈后不几天也就到了6月6日,如果是在4月份或7月份,当然也不会等6月6日这个日子。二是有意选择6月6日这个日子,如果不是有意选择,去信访的日子也许有可能就是7日以后。

记得我的松坪网吧《营业执照》上注明的开业日期是2001年4月4日,这个日子在民间是有很多人要忌讳的,虽然我们客家人没有这样的忌讳,但是松坪网吧还是像昙花一现,仅开业两个多月就遭夭折。我选择6月6日去信访,也就是遵循民间“六六大顺”的这一说法,希望信访能顺顺当当。当然信访是否被受理,我心里还没有一个谱呢。

上午未到10点,我去到市局信访办,按张科长的提醒直接去找樊科长,结果保安说,樊科长不在。我叫保安打通樊科长的电话,向樊科长说明来意。樊科长说,我正在接访,你先填张表,把材料交给办公室其他人员也是一样的。工作人员按樊科长的意见,给了我一张“群众来访登记表”,要我填写。我按要求填写好“群众来访登记表”,交给工作人员。

  

插图2市局群众来访登记表

工作人员检查过后,给我开了一张“受理告知单”,要我回去等待通知接访。谁知下午5点多钟,接到市局信访办工作人员来电话说,我误以为你的事是网监分局管的,结果给你开了“受理告知单”。按信访条例规定,你的事属于南山分局管辖,应该到南山分局信访,你什么时候把“受理告知单”送回来,我再给你开一张“转送告知单”。听到这个电话,我以为市局信访办已经开始把我的事当皮球踢了,自己不愿意办,一个大脚踢到了南山分局,心理很不是滋味。不过,事到如此,也只能他们怎么说我怎么做了。我说,现在5点多了,我明天再去换一张单吧。

6月7日上午,我带着“受理告知单”来到市局信访办,对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工作人员把“受理告知单”收了回去,给我换了一张“深圳市公安局转送信访事项告知单”,并重新解释了一遍。

  

插图3转送信访事项告知单 

工作人员好像看出我了的心思,生怕我对他们的工作有意见,又给了我一份深圳市公安局的《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和市公安局印制的《信访条例》“袋装本”(64开版本适合口袋装简称袋装本)说,你拿去好好看一下。如果你对南山分局的处理不满意的话,你可以向市局提出。 

我说,是不是我拿着这张“单”,到时南山分局会通知我去接访?工作人员回答说,不是,因为他们还没有受理,但他们会通知你怎么办理。你的材料我会通知南山分局的来领取,这样可能要有几天时间。如果你想快点的话,就自己把材料直接送到南山分局。我想,自己把材料送去可能效果没有这么好,由市局转送的话,最起码也可以说明,我的事已经在市局备案,南山分局应该比较重视,处理起来效果也应该好一点。想到这,我忙对工作人员说,不急,不急!还是你们帮我转送好! 

从市局信访办回来后,我又把以前的所有证据材料集中起来,按日期理顺了一下,以备接访时可以用上。

6月15日上午,我觉得从我把材料送给市局信访办,已经有八、九天了,市局应该把我的材料转送到了南山分局。于是,我就带着“转送信访事项告知单”来到南山分局信访办。工作人员见有人进来,很客气的招呼我座下来,问我要解决什么事情?我拿出“转送信访事项告知单”给他说,我想查一下我的材料有没有转送你们这里。那工作人员说,好,我帮你查查,请稍等一下。工作人员打通了一个电话,问对方,有一份名叫丘华群,由市局转送的材料有没有到?对方肯定说是到了,工作也人员跟我说,已经到了,这样你先填一张“公安机关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登记表”。我按要求把表填好,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看了一下表,说没问题了,你等待我们的通知。我纳闷地说,你不用给我一张回执?工作人员说,现在是登记,不是受理,不用给回执的,我们会在60日内把事情处理完结。

 

  

插图4南山分局信访问题登记表 

听到工作人员这样一说,我的心不安起来,我的事会有结果吗?已经走到这个地步,我的韧劲也来了,如果南山分局马虎了事,我就跟他搞下去。他们处理不好,就搞到市局去,市局处理不好就搞到市政府去,直到此事圆满解决,或我对此事失望、心死为止。

正在我疑惑之时,中午12点多,接到南山分局的电话通知说,下午三点钟,局长接访你,希望你准时到南山分局来。这个电话,太出呼我的意料了,我说,这么快啊,真的吗?对方说,是真的。我说,那我一定准时到。 

下午三点,我准时来到南山分局信访办,跟工作人员说明是等局长接访的。工作人员一听,连忙说,你先到对面的候访室座一下,局长现在处理点事,很快就会过来。

我去到候访室,刚打开候访室的门,高温闷热、汗流浃背的身躯,就感觉到阵阵凉意袭来,十分舒畅,纵使满腔怒火的信访人,也会被这人性化的环境平息胸中的怒火而理性起来。候访室应该有七、八十平方,放有沙发、报纸、电视、饮水机。整个候访室也就我一个人在场,并没有群情激昂、吵闹不清的场面出现,说明南山分局的信访工作已经没有多少积压待处理的事件。我拿起一份《光明日报》边看边等局长。在此过程中,隔一阵又有一个民警来对我说,局长快到了,你再等一下。不管是哪个民警,语气总是那么温和,好像总是怕我等得不耐烦,让我感受到警察可亲可敬的一面。这样的场面,使我感明白了电视剧《任长霞》中“任长霞”式的接访,为什么会那样的得民心。

 

  

插图5南山分局候访、接访室外貌 

3:15分左右,有民警来通知我,局长已到,请你去隔壁的接访室。我随民警走进接访室,只见椭圆形的会议桌两边已经座有六、七个人。我的正对面是局长赖剑秋,局长两边有法制科长和派出所负责人。我的两边有相关民警在座。一看这架势,如果不是依法办事,从人数上讲我吃大亏了,一张嘴再能讲也应付不了六、七张嘴啊,何况对方还有专门研究法律问题的法制科长在场,更加显得我势单力薄。我心想,这样的场面肯定对自己不利,想妥现解决问题是没有可能的了。 

接访由法制科长主持,科长先作了介绍,我跟赖局长握了握手,对局长的接访表示感谢。然后,科长要我把事情叙述一下。我对2001年7月2日所发生的事情,作了简要的叙述。科长拿着一本案件卷宗说,你是无证经营网吧,你说你有没有错?我说,我一直都承认自己有错。科长说,你承认有错,说明你态度诚恳,这样就好办事了。根据我们的材料说明,当时我们是依法对你处罚,并没有什么错误。

听到科长这样说,我以为他是故意在拿法律绕弯子,我慢慢急起来了,声音越来越高了。我说,我的公安许可证是委托代办机构办的,办了一个假证给我,我也是受害者,我的工商执照却是千真万确的。我有错,你要是依法处罚,该罚十万二十万我都毫无怨言。你处罚我,你要告知我听证权利吧?还有复议的权利吧?你不能先罚款再告知吧?要罚款,应该是我到银行去交款,而不能警察私自收款吧?收款要给财政部门的收款收据而不是给扣押单吧?

科长说,对于你说的这些,当时都有你的签字画押,这些应该不是假的吧?

我说,签字画押都是真的。我的30000元已经交了,电脑还没有拿回来,为了拿回电脑,他用威胁强制的手段要你签字画押,你敢说个不字吗? 

他做的一切,我都有证据,我把整理好的证据材料交给了科长。并说,你看看扣押我30000元的扣押单日期就清楚了。扣押单的日期是7月2日,其它手续都是7月2日以后补办的,这一切都是违法的。根据行政处罚法,你没有履行告知义务,行政处罚不能成立。根据行政处罚法,罚款应该是由我交到银行去,再由我交存单给你们,而余文煜私自收钱。根据行政处罚法,收缴罚款应该出具财政部门的收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收款收据的,我可以拒绝交罚款。我的是行政处罚,处罚决定却是治安处罚决定……

科长看了一会我给他的证据材料说,你别太激动,先到候访室座一下,我们商量一下再叫你过来。 

我进了候访室座下来,信访办的工作人员以为局长还没有到,又来安慰我说,局长很快就会到的了,你再等一下。我说,局长已经来了,我们已经谈过,他们正在商量。那工作人员说,谈得怎么样。我说,现在还不知道。不一会,局长他们商量完毕,要我去接访室。此时科长说,我们的工作是有错。现在我讲三个意见,看你能否接受?第一,我们决定退还你的30000元;第二,你无证经营是应该得到处罚,至于是罚10000还是20000或者是免于处罚就要看你的态度;第三,可以补偿利息。你看有什么意见。我说,第一、第三我没什么意见。第二点还要罚我,我不能接受。我知道公安许可证是假的以后,我连公司都依法注销了,还要罚我,真的接受不了。科长说,那你网吧呢?我说,公司都注销了,哪里还有网吧,网吧被查以后就没有了。科长说,如果是这样,就可以免予处罚了。

科长转向赖局长问,局长,你看怎么样?一直没有出声的赖局长,此时显现出了他名如其人,利剑斩荆棘的工作作风,他说:小丘,我说三点意见。第一,我对于你能依法办事感到高兴,这也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我接访了这么多人,这么讲法律,这么清楚法律的你还是第一人。第二,决定退还你的30000元,还要撤销那个处罚决定。第三,对于你说的利息补偿,因为钱不是我们保管,是上交到国库的,我们没有这部分资金,也没有法律规定要给利息补偿,就不予补偿了。你看怎么样?

赖局长闪电式的决定,实在是出呼我的意料。你想想,上午10点多钟我才来查询材料是否转到,到下午3点多决定退还30000元给我,只相隔5个小时,中间还有2个小时的午休时间,实际的工作时间也就只有3个小时,这样的工作效率真的难以用词语来形容。我对赖局长说,你能做到这样,我已经很感动,其他小事就不是事了,就按你说的办。赖局长说,如果没有意见就这样办了,又对科长说,马上就办手续能来得及吗?科长看了一下时间说,还要做撤销处罚决定等文书,今天来不及了。下个星期五来行吗?赖局长说,下星期五太长时间了,能不能提前到星期二?科长说,那好,就定在下星期二(6月21日)下午2:30,并要求派出所尽快办理,要我到时直接去高新所领钱。我说,不着急,不着急,你们办好了以后给我一个电话就行了。

对于赖局长的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在“公安机关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登记表”信访人意见一栏,我写下了这样一句话:对南山分局的处理,本人感到十分满意。觉得这样一句话,还不能够表达自己的心意,决定赠送一面锦旗以示褒扬。锦旗的内容为,下面一架天平秤,秤的左边盘上是“法律”两字,秤的右边盘上是“民心”两字。锦旗的含意为:民心是秤量法律的砝码。

6月17日上午11点多,我去定制锦旗的途中,就接到高新所经办民警的电话说,手续已经办好,你下午来领钱吧。这电话又让我吃一惊,说好下星期二的,又提前了几天时间。我说,我决定送你们一面锦旗,正在去定制锦旗的路上呢,能否等我锦旗做好后,下星期二去领钱时把锦旗也送出去。经办民警说,你的事我们所很重视,当作任务来完成,现在已经完成了,你还是把钱领回去,我们才安心。至于锦旗,到时你可以直接送到赖局长那里去好。 

  

插图6赠南山分局的锦旗

说到这份上,我只有恭敬不如从命为好。下午,我去到高新派出所,经办民警还说,本来上午我去银行想把钱取回来,好让你少跑一点路的,结果忘带了身份证,没把钱取回来。不好意思,现在只能给现金支票给你,要你自己去银行取钱。我说这没问题,你们这么神速办理,我已经很感谢你们了。下午3点多,30000元转到了我的帐户上。 

  

插图7退还30000元的现金支票 

从开始登记信访到钱转到我的帐户上,只用了70多个小时就圆满结案。从接访过程中可知,赖局长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了一道程序即“受理”这个程序,而是看到我的登记后,决定直接接访,免去了最考人耐心的“受理”过程。真是: 

剑出南山斩荆棘

秋来市民唱新歌 

一个错误处罚决定,从2001年6月至2005年6月整整4年,就像烙印一样印在心里,时时都会令我感到疼痛。赖局长用他的正气,只用几个小时就抚平了我四年的创伤,使我重新认识到,我们的法治在进步,法律是公民的保护神。只有公民有了法律的自我保护意识,法律才会真正起到公民保护神的作用! 

锦旗做好后,与南山分局信访办取得了联系,决定6月21日把锦旗送到南山分局。不幸,6月20日晚,我和球友去羽毛球馆打羽毛球时,不小心拉伤了小腿肌肉,痛得我走路都是一拐一拐的。 

6月21日上午,天,长时间的下起了倾盆大雨。在我深圳生活的经历中,每逢重大事情必下大雨。记得我结婚的那天是深圳有史以来被水浸得最厉害的日子,公路被水浸,我背着老婆上车。我乔迁的那一天,也是深圳少有的大雨日子。今天送锦旗,又是一个大雨的日子。这说明,不但我认为这是人生中的一件重大事情,连老天爷也是这样认为。这是天意啊! 

拉伤的小腿没有恶化,但也没有好转。我拖着伤腿,携着儿子去南山分局送锦旗,我要让儿子从小感受一下,本应是鱼水情深的警民关系,并让他拍下了南山分局邬副局长接过我锦旗的瞬间! 

  

插图8邬副局长接过锦旗的瞬间

一个善意的提醒,一次不经意的信访,引起南山分局的高度重视,使错案四年后重新得到纠正,这是我人生经历中的一个奇迹!

【作者: 公民证】【访问统计:】【2005年06月25日 星期六 23:11】【注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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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23323232323   2007-11-11 2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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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23323232323   2007-11-11 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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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23323232323   2007-11-11 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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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judyrobin   2006-05-21 13:21:54   

公民证,你的事迹让我很感动,也为你的这个结果感到高兴。我是一黑网吧业主,可以跟您单独谈谈吗?QQ:549794526,电话:13714590923

- 评论人:span   2005-12-22 23:37:13   

个例说明不了问题,有几个人能有你这样的能力,
你干脆搞个维权组织,全国这多网吧,可以说造福万民啊!

- 评论人:litao   2005-10-24 09:28:58   

首先我借用赖局长的那句评论:像这样讲法律、这样清楚法律的你还是第一人!是呀,并不是我们不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是对法律知之甚少,不知道自己的那些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护和如何申张自己的权益,就如同吃一个刺猬无从下手,我们向您学习!!!
再者,这样的局长,这样的办事效率,全国也没有多少吧?你能碰到这样的结果,你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祝贺你!!

- 评论人:华仔   2005-07-13 01:27:00   

我为你个人的结果感到高兴,同时我觉得追究当时逼你下跪的警察败类的责任也是一样重要的!

- 评论人:暴风战龙   2005-06-30 08:22:19   

那个坏蛋该死!我认为当初如果你还没结婚,还是单身的话,相信你就绝对会宰了那家伙!一刀捅进他心脏去,一枪爆了他的头!~~呵呵!

- 评论人:公民证   2005-06-27 23:25:38   公民证的博客  

那人已经不知调到哪里去了,得饶人处且饶人,真正的问题已经解决,余下的就让他自省吧!

- 评论人:nehca2001   2005-06-27 21:16:43   

到底是特区,法治也比内地进步的多呀。

- 评论人:nyst051448   2005-06-27 00:34:03   

怎么说呢?互联网!!

- 评论人:6666   2005-06-27 00:10:55   

逼你下跪的坏人被惩罚没有??

- 评论人:6666   2005-06-27 00:08:51   

是真的吗??我好感动!!!

- 评论人:qqhuanan   2005-06-26 06:28:33   

难得糊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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